2024-10-20 01:33:08 3
經濟觀察網 記者 任曉寧 知道丈夫給女主播打賞了1600多萬元後,小歐看了3個月的心理醫生。
她的丈夫小陳一直都是“別人家的孩子”,從小當班長到大學畢業,目前擔任一家上市公司高管。小歐無法理解,丈夫怎麼就變成了現在這樣。
生完孩子1年後,小歐發現了丈夫的異常,“經常對著手機發笑,讓他看孩子,他不看。有一次孩子骨折了要去醫院,他也不願意出門,還在對著手機笑”。
以前,小歐從來不檢視丈夫的手機。這件事後,她檢查了他的聊天記錄,當時就崩潰了。僅透過微信充值,丈夫就在抖音上花了400多萬元。
小歐透過律師申請調查令,向抖音調查取證。抖音提供的資料顯示,小陳的充值金額達到1600多萬元——他不僅花光了家裡的積蓄,還把婚房也抵押了。
小歐說,自己在福建三線城市和孩子租房住,丈夫給女主播打賞的錢夠買一套北京的大平層了。
她試圖挽回婚姻,又帶丈夫看了心理醫生。丈夫短暫戒了打賞,但1個月後再度打賞,而且更加瘋狂。小歐對這段婚姻徹底絕望。2024年2月,她與小陳離婚,陳家父母給了她一筆賠償金。她還是很憋屈,想要回那部分本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錢。
她的案件在法院經歷了一審、二審,都以敗訴告終。
一審、二審法官駁回小歐訴訟請求的理由是,小歐主張小陳侵犯其財產處理權沒有法律依據,且不能證明小陳與主播麗麗之間存在不正當關係。
有位法官對小歐說,很同情你的遭遇,但的確沒有法條可以支援你的訴求。
二審判決書的結尾也有這樣一段話:“陳某某迷戀異性主播,不惜打賞鉅額財物,而某某麗及其工作的抖音平臺,獲贈鉅額財物後無視對歐某某夫妻關係的傷害、拒不退還,對此陳某某應予以警醒,正確處理婚姻家庭及異性交往關係,避免對家人的傷害。”
9月底,小歐收到了福建省高階人民法院(下稱“福建高院”)的再審裁定書,她依舊敗訴。三審過後,法律救濟途徑基本走到頭了。
她對判決結果很絕望:為什麼丈夫鉅額打賞主播,主播和平臺賺錢,她卻成為受害者?為什麼法院已經認定丈夫和主播的行為超越普通粉絲的情感,但因為二人是網路上的虛擬交往,就不違背公序良俗,不用受到懲罰?
小歐的經歷並非孤例。最近兩年,在一線的法官和律師專家發現了一個現象:因夫妻一方鉅額直播打賞行為,另一方訴諸法庭的案件數量逐漸增多,但另一方多以敗訴告終。直播打賞人有男性,也有女性,其中男性佔絕大多數。
今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釋出的《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二)(徵求意見稿)》(下稱“《徵求意見稿》”)第五條第二項提到:夫妻一方未經另一方同意,明顯超出家庭一般消費水平打賞,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另一方以對方存在揮霍夫妻共同財產為由,請求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分割共同財產的,或者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打賞一方少分或者不分的,人民法院應依法予以支援。
《徵求意見稿》並未直接針對平臺或主播在類似案件糾紛中的角色進行闡釋,但表明了法律對夫妻雙方過錯認定的態度。小歐覺得,《徵求意見稿》對夫妻一方中的受害人保護力度仍然不夠。她給最高人民法院寫意見:這一項解釋的初衷是好的,但在打離婚官司時,小陳已經把家庭所有的錢都打賞給麗麗,即使法院想以小陳有過錯的理由,把家庭資產多判給自己,也沒有資產可分了。
“榜一大嫂”眼裡的直播間
許多直播間都有“榜一大哥”(直播間打賞榜單排第一位的人),在主播和粉絲眼中,他們揮金如土,受眾人追捧。但如果從“榜一大哥”妻子的視角去看,景象完全不同。
在小歐的描述中,她丈夫的一天是從麗麗起床開始的。兩人在微信互道早安,小陳說,昨晚沒睡好,難受。麗麗發來安慰的表情。麗麗說今晚上播,把造型提前發給小陳看。小陳誇讚,好美。
晚上11點是麗麗在直播間打PK賽的高峰期,她和小陳雙雙進入戰鬥狀態。
麗麗在直播間大喊:救救我,救命啊!小陳迅速出手了,他先打賞了一個價值3000元的“花海”,又立刻打賞了價值更高的“秘境”,麗麗贏得了PK賽,直播間的粉絲集體刷屏,謝謝小陳。
PK賽是主流直播平臺都存在的玩法,是主播們賺錢的主要路徑,一般以粉絲打賞金額高低定輸贏。如果粉絲打賞到一定金額,有的平臺還會額外再給補貼。
這一晚,小陳的這個抖音賬號打賞了1.5萬元。他不止一個賬號,還有其他小號在同時打賞,為麗麗充人氣。
有粉絲告訴小歐,有一段時間,小陳每晚打賞金額在5萬元以上。小歐從小陳的打賞記錄看到,最多一次,他一晚上打賞了30萬元。
小陳有兩個抖音賬號,2022年時等級分別達到了58級、53級。這意味著他當時在平臺上至少分別消費了1250萬元、310萬元。
小陳的打賞記錄有幾百頁。他是抖音大客戶,每到生日,平臺會給他寄來金色的獎盃。他非常自豪,會發在微信朋友圈裡,並告訴主播和直播間的粉絲。
凌晨2點半,麗麗結束直播。但小陳和麗麗的聯絡沒有結束。小歐說,小陳會在微信中陪麗麗吃宵夜、洗澡、健身、玩遊戲,給她買抖音熱搜。直到麗麗準備睡覺,兩人互道晚安。
在小歐的印象中,除睡覺時間外,小陳幾乎所有時間都在和麗麗交流。“他對麗麗家的兩條狗都比對我和孩子更瞭解。”小歐說,雖然小陳身體在家裡,但他的關注點和注意力都在麗麗身上。至2022年4月小歐發現了小陳的鉅額打賞行為時,他已經打賞了1年多。
很多時候,“榜一大哥”打賞的,並不是這個行業的頭部主播。官方資料顯示,截至2023年底,中國網路直播使用者規模為8.16億人,職業主播數量為1508萬人。比如麗麗2022年的抖音粉絲數量達到了100萬,現在粉絲超過360萬,在抖音上只是屬於腰部主播。
很多主播也知道“榜一大哥”有妻子,小歐蹲守直播間時就聽到麗麗說,大哥都結婚了,自己想嫁給他們是沒戲的。
與“榜一大哥”闊綽的行為相比,“榜一大嫂”的遭遇很少被外界所知。她們的利益如何保護,目前在法律上是空白點。
三次敗訴
2022年年底,小歐在福州市鼓樓區人民法院起訴麗麗和小陳。
2023年5月開庭。該院認為,小陳對麗麗的打賞屬於贈與合同關係,打賞行為已經超越普通粉絲的情感,打賞錢款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理應由夫妻雙方共同處分。但小歐提交的證據不能證明小陳與麗麗之間存在不正當關係,違背了公序良俗。法院判決,不予返還小陳贈與麗麗的款項。
這是小歐第一次敗訴。
小歐需要更多證據,但小陳不配合。她和律師在麗麗的直播間蹲守了一個多月,每晚從10點看到凌晨2點,她甚至自己花錢給麗麗打賞,一度排名到粉絲榜第七名,才看到了小陳每晚的具體打賞金額。
2023年8月,小歐上訴到福建省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當年10月,二審維持了一審原判。判決書稱:小陳與麗麗屬於網路上的虛擬交往,目前社會輿論及道德層面尚未將這種關係與實體的異性不正當關係等同,故一審判決未將二人關係認定為違反公序良俗,並無不當。
相比一審,二審法官對小陳的行為做了更多表述。其在判決書中稱:小陳迷戀異性主播,不惜打賞鉅額財物,而麗麗及其工作的抖音平臺,獲贈鉅額財物後無視對小歐夫妻關係的傷害、拒不退還,對此小陳應予以警醒,正確處理婚姻家庭及異性交往關係,避免對家人的傷害。
小歐不服二審判決,繼續向福建高院申請再審。2024年9月,福建高院發出再審裁定書,維持二審判決,小歐再次敗訴。福建高院甚至推翻了前兩次法院關於“贈與”的認定,認為小陳對麗麗的打賞不是贈與,而是消費。
官司打到後期,小歐已經絕望。兩年時間,除了上述三場官司,小歐還打了一場離婚官司。訴訟費、律師費、財產保全費加起來,小歐花了幾十萬元,卻不能要回一分錢。
生育孩子後,小歐沒有再工作,在家裡當主婦,這幾年花的錢都來自她婚前的積蓄以及自己父母的支援。親人朋友勸她,就當自己倒黴,別打官司了。她也開始懷疑,自己堅持起訴的做法,是不是錯了。
在福建高院的法庭上,法官對她說,如果妻子發現丈夫有打賞主播的揮霍行為,應該在離婚案件中要求多分財產,或者不給丈夫分財產,而不是透過起訴主播獲得退款。
小歐很憤怒:“我家的錢都被小陳打賞給麗麗了,我去哪裡多分財產?”
戒不掉的沉迷
小歐的起訴物件是麗麗和小陳,這是她的律師勸說的結果。律師說,從既往已經公開的司法判例來看,配偶起訴平臺,基本不可能贏。配偶和主播打官司,或許還有一絲成功的可能性。
其實小歐最想起訴的,是抖音平臺。
發現小陳打賞麗麗之前,小歐從不玩直播。為了獲得證據,她蹲守直播間,發現平臺中有很多行為,鼓勵主播打PK賽,鼓勵粉絲打賞,並且還有盲盒產品,可以幫榜一大哥和主播規避風險。
小歐起訴麗麗,申請退還的金額是184.6萬元,但小陳在抖音充值的金額是1600多萬元。其中有約1000萬元,小陳沒有直接打賞給主播,而是先在平臺購買盲盒,再把盲盒禮物打賞給主播,花大筆錢開出來的盲盒禮物比較稀有,送給主播更有面子。
抖音提供給小歐的資料清單中,只顯示了盲盒的價格,沒有顯示盲盒禮物被哪個主播獲得,因此小歐無法直接起訴主播退還這筆錢。
小歐說,此前盲盒只針對高等級的VIP使用者開放,普通使用者無法購買。
在直播平臺裡,小陳作為“榜一大哥”,會受到主播們的追捧。進入任何一個直播間,主播的公屏就會打出“某某進入直播間”,主播會熱情召喚“歡迎某某大哥”。
小歐檢視小陳抖音賬號,看到很多主播給他發的私信,向他要地址,希望送他海鮮或其他小禮物,招呼他來自己直播間坐坐或者私下加微信。
為了獲得證據,小歐也對麗麗進行了打賞。有一次她送給麗麗1個價值10“抖幣”的鮮花,點選禮物的時候旁邊跳出來“x10”,小歐不懂什麼意思,繼續點選,然後系統顯示她送出去了10個鮮花,麗麗立刻對她表示感謝。
還有一次,她打賞進了麗麗粉絲榜的第七名,進入前十名才能看到自己和前後排名的差距。當時“榜二大哥”和“榜一大哥”的打賞金額只差10“抖幣”,小歐記得,當時麗麗拼命喊“榜二”的名字,說他再花1元錢,就可以獲得主播關注了。“榜二”立刻送了新禮物,變成“榜一”。“榜一”不服氣,繼續打PK賽,兩人槓上,錢不知不覺就花出去了。
“它能一步一步把你的錢包都掏空,然後你還沉迷於此,無法自拔。”小歐說,小陳就是一個典型。
離婚之前,小歐試圖挽回婚姻,帶小陳看了心理醫生,小陳短暫戒了打賞。但1個月之後,小陳買了新的手機號,把刪掉的麗麗微訊號加回來,又開始打賞,並且比之前更瘋狂。
“有一種上頭的感覺。到後期,也意識到花錢花多了,但還是不太能控制住。”小陳10月18日接受經濟觀察報採訪時這樣描述當時的狀態。
被起訴這兩年,小陳覺得很痛苦。他認識的網友中,也有和自己類似的。他反思說:“現實中有很多不盡如人意的地方,在網路中容易形成一種逃避的空間。如果能有相應的引導或限制,可能會控制住。”
經濟觀察報記者瞭解到,按照直播行業的慣例,平臺對打賞款項的分成比例是50%,剩餘款項由主播與其經紀公司分成。小歐得到的法院判決書則顯示,麗麗對打賞款項的分成比例是,固定分成25%加任務獎勵分成約5%。
針對上述直播打賞款項分成比例和盲盒產品的問題,經濟觀察報記者在10月17日向抖音方面求證,截至發稿未得到回應。
打賞款項的分成及責任劃分,也成了小歐起訴過程中面臨的一個難題:如果主播退款,她的經紀公司退不退?平臺退不退?目前,這些都是法律空白區。
打不贏的官司
北京網際網路法院一位法官審理過多起夫妻一方直播打賞案件,大多數都是打賞人起訴平臺。
上述北京網際網路法院法官告訴經濟觀察報,無論是起訴平臺還是起訴主播,原告打贏官司的機率都不算高。法院無法支援起訴方的原因通常在於,直播打賞案件中,原告很難提供法庭需要的證據。
在實際審判過程中,如果原告有明顯證據能證明自己被對方欺詐、哄騙導致打賞,法院會判決退款。
直播打賞行為轉瞬即逝,除非打賞人在打賞時就專門錄屏保留證據,否則很難證明對方存在欺詐、哄騙的行為。尤其是妻子起訴主播的案件中,她們更難找到證據,很多情況是,丈夫上個廁所,就給主播打賞了。
上述法官發現,夫妻一方從發現另一方的打賞行為,到案件正式進入法官視野,往往歷時一年左右。根據國家2016年11月釋出的《網際網路直播服務管理規定》,網際網路直播服務提供者應當記錄網際網路直播服務使用者釋出內容和日誌資訊,儲存60日。一些網際網路平臺據此認為,直播影片保留時長為60天。法院審理此類案件時,經常會遇到平臺無法提供直播影片的問題。
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網路運營者應當按照規定留存相關的網路日誌不少於六個月。上述法官說,如果從法律層面,對平臺的直播影片儲存時長作出要求,比如要求儲存180天以上甚至在1年左右,此類案件的證據環節會有利於原告,判決結果也很可能發生改變。
小歐的官司全部敗訴,主要原因也是無法證明小陳與麗麗存在不正當關係。她提供了小陳打賞的影片、在直播平臺之外送禮物的訂單、微信上“520”的節日轉賬,小陳和麗麗的微信聊天記錄,但法院認為,這些證據不能證明雙方違背了公序良俗。
小陳在10月18日接受經濟觀察報採訪時稱:“整件事情過程中,我的確有責任、有過錯,我不逃避這一點。”
10月17日晚,經濟觀察報記者就訴訟案相關情況致電麗麗。她稱,之前不知道小陳抵押房子、借錢打賞,很理解小歐的心情,如果有一天她發現伴侶在網路平臺打賞金額很高,她也會很不舒服。但是作為主播,她沒有義務在粉絲來到直播間的時候,先問一句“你家裡是什麼情況”。
就小歐認為小陳和麗麗的行為是一種新型出軌的看法,麗麗表示,法院經過一審、二審、再審,並沒有認定不軌行為。
麗麗在解釋與粉絲的深夜互動時說,有的粉絲的確會對主播生活很好奇,他們會經常和主播聊日常,或是和主播一起玩遊戲。“別人在直播間支援你,給你發資訊,你肯定得回的”。
一位從事婚姻法律服務的律師告訴經濟觀察報,在當前法律條件下,非直播打賞類案件的原告起訴“第三者”,基本“一告一個準,都能要回錢”。在這些案件中,法院不會像對直播打賞案件一樣,要求有明確的被告違背公序良俗的不正當關係的證據,一般只要有銀行轉賬、微信或支付寶等支付記錄,而被告又無法對款項來往進行正當的解釋,法院基本上都會判決“第三者”退還款項。
今年2月,廣西壯族自治區陽朔縣人民法院審結了一起妻子要求“第三者”返還財產的贈與合同糾紛案件。丈夫多次向“第三者”轉賬幾十萬元,法院審理後認為,一方為維繫與婚外異性的不正當關係,將共同財產贈與“第三者”,侵害了其配偶的合法權益,也違反了夫妻的忠實義務,違背了公序良俗,其贈與行為應當被認定為無效。最終法院判決“第三者”把錢退回給妻子。
2023年11月,湖南省高階人民法院釋出的一起典型案例更有反差性。丈夫為主播打賞67萬元,轉賬2.4萬元,妻子起訴要求返還。最終法院的判決,丈夫打賞主播的67萬元屬於網路新業態下非強制性付費的一種服務合同,不支援返還。但丈夫向主播轉賬的2.4萬元,有違公序良俗,不具正當性,應屬無效,法院判決返還。
“和其他型別夫妻財產糾紛相比,直播打賞讓‘出軌’變得便利化了,危害更大,卻沒有得到應有的重視。”上述法官認為,根本原因是直播打賞這種社會業態太新了,但法律總是滯後的,“在這個領域,法律可以深耕與細化的地方非常多”。
並非個案
2024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釋出《徵求意見稿》,其中第五條專門針對直播打賞行為。這一條款把未成年人打賞行為和夫妻一方打賞行為並列,專門給出指導意見。
《徵求意見稿》第五條中與夫妻相關的有兩項。第一項提到,夫妻一方透過網路直播平臺實施打賞行為,如有證據證明直播內容含有淫穢、色情等低俗資訊引誘使用者打賞,另一方可以主張該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並請求網路直播平臺返還已打賞款項。
第二項提到,夫妻一方未經另一方同意,明顯超出家庭一般消費水平打賞,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另一方以對方存在揮霍夫妻共同財產為由,請求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分割共同財產的,或者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打賞一方少分或者不分的,人民法院應依法予以支援。
前述法官認為,這說明了直播打賞行為的泛濫,否則國家層面不會專門把這種現象提出來。
最近兩年,因為丈夫直播打賞,到法院起訴的妻子數量正在增多。上述法官研究夫妻一方直播打賞問題的起因時,遇到過一個讓她印象深刻的案件。
那是一對一起創業的夫妻,兩人辛苦十幾年開了一間五金店。妻子懷孕期間,丈夫看店時為了打發時間迷上快手直播,在幾個月內給主播打賞幾十萬元。
在這個家庭中,錢主要是妻子賺的。但懷孕期間,家庭的積蓄都被丈夫打賞給主播,他們來法院起訴時,店裡連進貨的錢都沒有了。
妻子維權的困境,讓這位法官萌生了調研類似情況的想法。
與此同時,前述從事婚姻法律服務的律師發現:“2022年之前這種案子特別少,是個位數的。這兩年增加得很多,而且出現了很多涉及百萬元以上打賞金額的糾紛案件。”
小歐把自己的經歷發在了社交平臺上,很多有同樣遭遇的妻子找到她諮詢如何起訴。一位廈門的女士告訴她,自己的老公打賞主播200萬元,還騙她簽字抵押房子,最終不僅錢花完了,還欠了一身債。她和老公也打了離婚官司,但沒分到一分錢。
小歐說,“你看我努力了兩年,根本打不贏。我離婚後一個人帶孩子,還要照顧父母。這把自己的時間、金錢、精力全部搭進去,最終一無所獲。”
小歐覺得,直播打賞這條產業鏈能存在,是因為總有人在背後承擔惡果。“榜一大哥”在直播間風光無限,有的惡果由父母承擔,有的由子女承擔。前夫的行為導致了她的家庭破裂,主播和平臺都賺到了錢,惡果卻由她和兒子承擔,“這個世界太魔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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